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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1/8/8 13:56:07   浏览次数:3497

 

 
 
 
 
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
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组织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市县经信委(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集中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委拟对委内安排的各类省级财政专项引导资金进行整合,设立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资金安排的《指导意见》和《2011年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形成初稿。为提前做好201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组织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2011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提升软件产业竞争能力、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创新办法,加大力度,围绕重点园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予以重点支持。具体领域见项目指南(附件1)。
二、 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和奖励等支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配套支持。
对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核高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审核的项目,其地方配套资金总额由所在市(县、区等)先行配套60%,其余40%由本专项给予支持。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原则上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企业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项目符合我省产业规划重点,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目标任务明确,市场竞争力强,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软件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须纳入省经信委经济运行统计体系,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初创型软件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市场前景好。
5、两化融合、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具有两化融合工作基础(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参与单位)。示范项目必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主要围绕省十大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规划和九大新兴产业,鼓励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创新的信息技术,项目完成后应能够应用推广,并可形成企业乃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新颖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对全省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6、信息安全类项目的产品应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密码类产品应具有国家密码局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四、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分补助类和奖励类)(见附件2-1和2-2)
(一)申报补助类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项目申报书(补助类)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软件企业请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最近三年(2008、2009、201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对于初创型企业,应对照规定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4、两化融合、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需提供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有关批文,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建设运行平台的文件(原件);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奖励类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团队专项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申报“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填写补助类申报书,其余填写奖励类申报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引进人才或创新团队的合同复印件;
④列入“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需出具有关批文。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1)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软件服务业企业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企业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最近三年(2008、2009、201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2)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剥离组建或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剥离并独立组建企业的,出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最近二年(2009、201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④园区引进国内外骨干企业的,出具注册资金到位证明和相关财务审计报告
3、提高产业载体建设水平奖励
(1)申请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称号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批文;
③2010年度经认定的培训人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④使用和支撑省级软件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
(2)申请“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和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区”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和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区”批文
4、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2010年服务合同复印件;
③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④使用公共服务补助汇总表。
以上材料由江苏虚拟软件园统一汇总报送。
5、资质认证奖励(不单独受理资质认证奖励)
(1)申报补助项目并申请CMMI、ISO27001认证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咨询认证合同书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③CMMI(或ISO27001)证书及2张SEI CMMI课程证书;
④2010年度经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⑤各市(县)主管部门对企业CMMI实施成效的推荐意见。
(2)申报补助项目并申请金慧奖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获奖批文;
③金慧奖证书复印件;
④金慧奖软件产品销售情况介绍。
五、 有关要求
1、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凡本年度已申请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获得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行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获得2010年及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其项目单位不得申报2011年度支持项目(纳入“江苏省十百千亿软件企业培育计划”内的企业、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改造项目、获得金慧奖产品的项目除外)。
2、各市、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组织的准备工作,要深入分析审核企业申报项目的质量,并从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市场前景及企业能力等方面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初步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初选通过的项目作为备选项目,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相关材料,待省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立即按要求上报书面材料和进行网上申报(http://218.94.6.174/)。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指南
 
 
一、重点软件产业链群
1、基础软件产品:实时控制类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数据库和各类中间件,云计算基础系统软件。
2云计算软件及技术:海量信息处理、数据挖掘、存储、建模与融合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海量存储服务器、云计算应用软件的研发及应用,云计算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
3、工业软件:制造业过程管理和控制软件,产品设计研发和企业经营管理软件,工业装备的嵌入式软件(含制造业企业自行设计、自主研发、经登记认定的应用于本企业产品的嵌入式软件),监测监查、分析诊断、污染控制处理、智能生产、节能减排、低碳环保装备的管理软件与集成系统。
 4、信息安全软件:基于国产软硬件的安全电子文档的软件系统及解决方案(含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文档转换、嵌入式办公软件、文档安全类产品、加密存储介质、安全审计与追踪、电子取证与管理、数字签名与电子印章的软件系统研发和应用),信息安全综合防御系统及产品性能检测工具的开发,备份、灾难恢复工具的开发,网络安全预警系统和安全事件响应、处置系统的开发,不良信息(文字、图像、视频)识别技术和产品,三网融合、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安全解决方案。
5、船舶及海洋工程电子信息系统与应用软件:船舶设计与制造工具软件,设计、制造、管理信息集成系统,船舶敏捷制造系统,船舶导航设备、通信设备、控制系统等船舶配套电子产品。
6、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智能电网软件(实时监控与预警系统、新能源管理系统),智能交通软件(交通视频智能传感分析及预警系统、交通监控及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电机智能控制系统),通信软件(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多媒体通信软件、嵌入式通信软件、增值业务软件)。
7、软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软件测试与服务系统、SaaS软件、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支撑软件,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
二、物联网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服务
1、物联网软件及关键器件:物联网关键技术协议与规范、平台软件、开发环境及开发工具研发;物联网系统级软件、应用软件、中间件、节点专用嵌入式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物联网自治组网与协同感知、应用集成与智能计算、应用抽象与标准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面向行业和区域应用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新型MEMS传感器、智能化传感节点、大规模无线传感网组网及多网融合核心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2、集成电路:高端通用芯片(物联网、无线射频、智能卡、三网融合、新型显示、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船舶电子、电力电子等)设计、先进封装测试技术、关键配套材料、专用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3、集成电路设计服务: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平台、SoC(片上系统)芯片与解决方案。
4、半导体照明与OLEDLED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及关键配套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OLED显示、照明产品及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5、国产芯片与软件一体化:基于自主软硬件的高性能计算机、工业计算机、行业应用终端的研发与产业化。
三、两化融合及社会信息化服务
1、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具有较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工业设备、装备、产品或控制装置;建立覆盖企业管理业务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含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执行系统或生产控制系统),建立以大型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
2、提供信息化咨询、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物流信息等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平台。
3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面向行业和区域应用,提升行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公共技术平台;面向民生,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平的公共服务平台。
4、农业农村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基于高端农业信息技术的智能农用信息装备,面向现代农业新营销模式的农产品运营管理及物流系统,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
四、三网融合及网络信息服务
1、基于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和应用软件:三网融合业务管控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及业务应用系统开发,融合终端产品等。
2、网络信息服务:移动、特色电子商务系统,网络购物及支付系统,互联网精准搜索技术与产品,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平台软件和互联网服务,高端电子病历系统,基于北斗系统的应用软件、通信终端及信息服务。
3、数字内容服务: 3D视频图像处理系统,场景数字化仿真展示和还原处理软件,三维虚拟数字内容软件,数字内容音频视频智能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动漫和网络游戏开发支撑软件。
五、奖励类项目
1、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团队专项奖励
对纳入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软件服务业、物联网人才团队的企业,对其团队主持的企业重点项目,分三年给予100030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江苏省重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海外招聘活动”引进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高级人才所带领的企业或核心研发团队,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软件服务业企业奖励
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的,由软件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由软件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中5%可由企业用于对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有突出贡献个人的奖励。
2)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鼓励大型企业剥离并组建独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两年内新组建企业的软件销售规模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对其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跨国公司或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在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内设立到位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且正常运转一年以上的首个独立法人公司或研发中心,对所在园区给予一定奖励。
3、提高产业载体建设水平奖励
1)对获得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称号,年培训规模2000人以上、培训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
2对获得“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3)对获得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区”的单位,一次性给100万元奖励
4、鼓励使用公共服务平台
软件企业使用江苏虚拟软件园的公共服务,按不超过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
5、资质认证奖励
对通过CMMI认证、ISO27001认证,尚未获本专项奖励的软件企业,不再单独奖励,企业申报本指南项目并获资助时,按原有标准增加奖励金额;对获得上年度金慧奖的企业申报本指南项目并获得资助时,每个企业增加20万元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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