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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创新基金通知及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1/11/24 13:36:20   浏览次数:3283

2011年4月21~22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上海召开了创新基金工作研讨会,主要内容是201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的有关安排:

一、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度创新基金的申报通知正在走发文流程,什么时候正式发布难以确定,但2012年度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已启用2012年度项目申报模块,企业可以填报2012年度创新项目了(补助资金项目、引导基金项目待正式通知)。

二、2012年度的创新项目,初创期企业为2008年7月1日及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成长期企业为2008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一年度”指201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自2010年1月1日起算。

三、除了上述第二条之外,2012年度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均与2011年度的相同,包括2012年度的项目指南直接采用2011年度(2010年度)的项目指南。

四、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目前没有限项申报的计划;原则上不再受理2010年度、2011年度推荐到国家但国家没有立项的项目。注意是针对项目(包括改头换面的项目),而不是针对企业,企业仍然可以申报(明显与以往不同的)新项目。

五、国家时间节点(初定,以两部通知为准):

非共同评审推荐单位上报国家截止时间,6月30日。

共同评审推荐单位的评审时间,6月10日到7月10日。

六、广东省(深圳除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安徽、陕西。

 
为了因应财政预算转移支付拨款和科技计划改革的需要,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拟实施项目储备库制度,即地方常年组织项目,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后进入省级项目后备库;后备库的项目经地方推荐、国家评审(或共同评审)后,满足一定条件的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国家创新基金财政预算确定后,从国家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全部或者一定条件的项目直接给予立项;进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后3年内没有得到国家立项的项目,则从项目储备库中删除(即国家不会再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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