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填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1/6/7 10:27:46 浏览次数:28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有关填报事项做如下补充说明:
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的填报,该表应按项目进行逐一填写,项目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内部已进行研发的项目。每个项目须填上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领域和文字描述。
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部分的填报,该表格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逐一进行填写;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领域和文字描述。
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四、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应正确反映申请认定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其主要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企业除须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外,对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专利应同时提供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或审定授权说明书复印件。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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