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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2年度第一批常州市专利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8/8 22:04:45   浏览次数:3626

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支持常州市单位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常州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常发[2006]19号)和《常州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企[2010]5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征集2012年度第一批专利申请项目,实施相关费用资助。

    一、专利资助范围

    1、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

    2、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较好、同行业领先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费;

    3、设计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同行业领先的工业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费。

    二、申请国内专利资助的报送材料

    1、《常州市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2、《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1份;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原件;

    4、获资助的单位,如不能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原件,需携带单位收款收据,收据上应明确填清:“收到常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元”,收据反面请写明单位的帐号和开户银行(事业单位的收据需具有江苏省财政票据监制章,企业的收据具有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1份;

    5、《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上交款人与专利申请人不符的,由交款人提供代为交费证明;

    6、单位申请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专利资助办理程序

    2012年的专利资助办理将采用网上填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人登录常州市专利资助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z12330.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或登录;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应的专利申请资助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该申请所处的审查状态;

    3、待网上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和凭证到常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资助部进行现场书面验证;

    4、验证合格后,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网上审批,审批合格后发放资助款,专利资助系统将给予提示相应提示。

    四、相关事项

    1、已获得上级专利申请资助的,市专利资助资金不再重复支持,已建立专利资助资金的辖市区内专利申请由该辖市区资助;

    2、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不属于境内专利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3、本次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专利申请;

    4、专利资助现场验证地点:常武中路801号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C座515室(乘坐B11、302、2路公交车到常州科教城站下);

    5、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务必于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及专利代理机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指导工作。

    联系人:王伟王俊楠 徐杜洁

    联系电话:0519-12330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1:常州市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2:专利资助地址示意图

附件3:常州市专利资助网上申报系统演示课件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一、二.doc
附件:州市专利资助网上申报系统演示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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