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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无锡市)

发布时间:2011/5/30 16:28:14   浏览次数:2804
一、申报重点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各项部署,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科技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科技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从2011年度起,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同时,为鼓励生产一线工人的科技创新,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工人创新奖励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省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10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4.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5.申报工人创新项目必须是在职一线职工在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09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09年2月28日前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套,其中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纸质申报材料除附件部分外由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
  4.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扫描,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5.2011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见附件1)。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专业组,并在《推荐书》首页正确填写所属学科评审组名称和代码。基础类科技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相应的学科评审组及代码。《推荐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书写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6.工人创新项目的成果完成人需由当地工会组织出具其为一线职工的有效证明。
五、推荐要求
  1.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仍采用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含驻地部省属科研院所)的推荐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含直属单位)的推荐工作;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归口推荐。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联名(两名)推荐一项申报项目,每位院士每年推荐项目不超过两项。在苏籍院士推荐和驻宁部省属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江苏省科技情报所。推荐名额见附件2。
  3.推荐单位于2011615日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省科技厅按分配名额分发)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根据推荐指标选拔确定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并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单位按照获得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实施在线填写。专家推荐及部属科研单位申报的,请与我厅联系获取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我厅提供的2011年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填写软件请于6月15日后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点击进入)上下载。
  4.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和公正。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并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
  5.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三阶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二是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驻科技厅监察室负责监督评审全过程,并接受(实名)举报投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7月 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2011年版)同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下载。
  3.各推荐单位对本部门申报项目在线审核后,从申报软件系统打印汇总表二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情报所207室。
  4.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组织申报要求将另行发文通知。
  5.推荐单位在填写推荐单位意见中要特别写明申请奖励等级,要客观把握申报项目的实际水平。如申报的奖励等级与专家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不同,应注明是否同意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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