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Datetime:2011/6/8 16:53:17 Hits:2963
企业提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②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书面认证意见,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③相关附件:(按此顺序装订):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