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17 14:09:55 浏览次数:5612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推进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社会智慧转型、企业创新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4号、常财工贸〔2011〕67号)规定,现就2014年度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两化融合类
1、企业两化融合智慧项目
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具有较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工业产品、装备、设备或控制装置;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关键技术或装置,提升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的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在现有企业信息化系统(如ERP系统)基础上,延伸和拓展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深度应用(生产高级排程系统APS、产品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生产执行或控制系统MES和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等);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市场开拓、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等方面实施的转型升级项目。重点扶持市级智慧企业(项目开工时间应为2013年度)。
2、企业管理体系贯标试点项目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普及两化融合先进管理经验,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帮助企业优化管理,全面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实现产业整体升级。重点对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进行奖励。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优秀企业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表彰2014年常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的决定》(常经信软件〔2014〕244号),对2014年度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进行奖励。
(二)社会应用类
综合应用项目。综合利用传感器、物联网、云计算、无线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及应用项目。重点支持示范性强、效果明显,对全市社会信息化发展有较强的引领作用,被列入2014年度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1、申报条件:
(1)在常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4)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表指定的方向;
(5)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附件2);
(3)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3、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经信委汇总;
(2)本次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的方式。企业除按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外,同时登陆“常州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qyfz.czfb.gov.cn)在线申报。申报时请参考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附件4)。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2份)、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附件2;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1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2份,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
(3)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与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络人以备查;
(4)申报单位须按照重点支持领域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原则上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从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的公告栏及“常州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查询和下载。
2、企业两化融合智慧项目、企业管理体系贯标试点项目联系人:舒克、王瑞恒,电话:85681295;社会应用类项目联系人:仲雅芬、于波,电话:85681289、85681284;财政局工贸处联系人:韩新平,电话:85681895。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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